服務介紹
申請資格:
1、注冊資本:包裝裝潢類不少于150萬元人民幣,其他印刷品類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;
2、生產場地:包裝裝潢類不少于600平方米,其他印刷品類不少于100平方米;
3、生產設備:包裝裝潢類不少于兩臺最近十年生產的且未列入《淘汰落后生產能力、工藝和產品的目錄》的膠印、凹印、柔印、絲印等及后序加工設備;
4、個體企業只能從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。
(法律依據:《印刷業管理條例》(2001年8月2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15號)第8條;《印刷業經營者資格條件暫行規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15號)第4條、第5條、第6條、第7條)
申辦材料:
(一)申請書(“關于申請設立××印刷企業的請示”);
(二)《xx省設立印刷企業籌建表》(一式四聯);
(三)企業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身份證(復印件);
(四)《企業名稱預核通知書》(復印件);
(五)各方投資者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章程和可行性研究報告;
(六)企業擬購設備清單;
(七)《xx省設立印刷企業申請表》(一式四聯);
(八)驗資報告原件;
(九)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(復印件);
(十)設備發票(復印件)。
辦理程序:
(一)申請單位向所在地市級新聞出版行政機關提出申請;市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告知其一次性補正全部材料并審核同意后,報送省新聞出版局;
(二)省局政務大廳收件,初審申報材料,一次性提出補正材料要求,完備后出具受理通知書。